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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潮府办〔2004〕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2004年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中有关无线电管理数据库系统建设计划,为建立准确、完整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从今年6月下旬至11月,在全市开展无线电台站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无线电台站属地化管理原则,潮安县、饶平县无线电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无线电台站(除军事用途台站)的普查工作;市区范围内的普查工作由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

  二、工作安排

  根据我市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常规台站普查的难度大,时间长,在整个台站普查阶段(6月25日至10月25日)对常规通信台站进行普查,包括150MHz、400MHz对讲,350MHz、380MHz特殊部门专用台站,数传,寻呼、800MHz集群台站等。其它类型台站的普查工作将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6月25日至7月16日),结合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工作,对民航、广播电视这两类重要的无线电台站进行核查;

  (二)第二阶段(7月17日至7月24日),对雷达台站进行普查;

  (三)第三阶段(7月25日至8月20日),对微波台站进行普查;

  (四)第四阶段(8月21日至9月3日),对水上电台(岸台、船舶电台)进行普查;

  (五)第五阶段(9月4日至9月15日),在2003年卫星地球站清理的基础上对卫星地球站进行普查;

  (六)第六阶段(9月16日至9月27日),对业余电台进行普查;

  (七)第七阶段(9月28日至10月25日),对移动通信基站、直放站及其他剩余台站进行普查;

  (八)第八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日),对台站资料进行整理入库。

  三、工作要求

  (一)潮安县、饶平县无线电管理机构应按照普查工作时限要求,将各阶段普查资料整理后及时报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汇总。

  (二)各设台单位应根据所设置台站类型,按要求填报《无线电台站普查表》和《技术资料表》,同时提供所设置台站频率使用的批准文件,并按照普查工作时限要求,分别报市、县无线电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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