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4〕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与市经贸局联系。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发改企业[2004]119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筹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4]129号)精神,首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4年10月18日在广州市举办,届时我市将组团参加。为做好筹备工作,顺利完成各项参会、参展任务,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宗旨
举办中博会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对调整优化我省经济结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市组团参加中博会,旨在为我市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产品、交流信息、促进投资贸易和技术合作的良好平台,进一步扩大“潮货”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提高“潮货”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
二、时间、地点、规模
展销时间:2004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
展销地点:广东省广州花城会展中心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8号)
参展规模:我市共组织20个展位参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潮州市参展分团,由孙光辉副市长任团长,黄汉邦(市政府)、魏清潮(市经贸局)同志任副团长,汤儒杰(市经贸局)同志任秘书长,杨 帆(市经贸局)同志为联络员。分团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汤儒杰同志兼任主任,各县(区)经贸局一位局长或副局长任副主任。
办公室设三个组:会务组、展销组、宣传组。负责协调办理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