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全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府〔200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2003年,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使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潮办发〔2003〕37号)和《转发潮州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潮府办〔2003〕63号)精神,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2003年各县、区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潮安县93分、饶平县93分、湘桥区94分、枫溪区95分。二县二区考评均达标,给予通报表彰。
二、考评结果反映,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县区小额担保贷款进度缓慢;税费减免政策还没有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没有及时兑现;再就业工作宣传的力度不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