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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御暴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御暴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潮府办〔2004〕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近日来,我国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局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据国家气象台预报,从今日起至12日,我省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大雨至暴雨天气,其中南部地区降雨量将达150-250毫米,局部地区可达205毫米以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防御暴雨灾害工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要求各有关地区要做好灾害预报和预防工作,保证人员安全。省政府要求各市迅速开展工作,落实总理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切实做好防御暴雨灾害的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8月下旬和9月上旬,受台风“艾利”登陆后形成的低压区和当前低压槽控制的影响,我市出现两次比较集中的降雨。8月26日至9月10日,市区降雨394.2毫米,饶平县城降雨277.6毫米,凤凰水库降雨343.5毫米,坪溪水库降雨603.4毫米。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我市天气不稳定,仍有较强降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防御暴雨灾害的工作,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麻痹松懈。要警惕暴雨引起的局部性山洪灾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防止灾害的发生,千方百计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严防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各县、区政府要迅速组织水利、国土、建设、民政、教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易发生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浸没等灾害的区域进行一次排查,及时制订应急措施,加强巡逻,排除隐患。特别是对居住在危房、易发生山体滑坡地带的群众和危险校舍的学生,该采取避险措施的要尽快采取措施,该撤离的要及早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
  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测报、预报工作,及时通报信息,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三防部门要加强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防汛值班,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水利部门要抓住时机,做好蓄水防旱工作。同时,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水库防洪调度,特别要做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特别是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地段,要落实专人,跟踪监测,出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做出预警,避免因山体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农业部门要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排除内涝积水,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到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卫生部门要搞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四、各地如因强降雨出现严重灾情,要迅速组织救灾复产,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三防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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