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打假办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4〕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打假办、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打假办反映。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公安厅广东省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2004]277号)和全市打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今年来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卷烟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潮州市2004年打假工作方案》,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重,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卷烟打假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建设好广东“东大门”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依据《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继续深入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使饶平县黄冈、钱东两镇,特别是大澳制假烟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争取今年年底摘掉两镇的“省打假重点区域”的帽子。
(二)从“治物”向“治人”转变,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过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主犯、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和幕后策划者得到严厉打击,参与或庇护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得到严肃查处。
(三)建立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的“地方政府负责,打假办指导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群众积极参与”的卷烟打假领导机制和联合办案机制。全面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打假工作的基层建设,建立卷烟打假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