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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地域、重点路段和对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2005年7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为宣传阶段。主要工作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综合整治机构,按职能分工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从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情况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本辖区内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要有重点地、全面地开展整治行为,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对整治结果要进行总结,并于2005年6月30日前由各级整治办将书面总结及《广东省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汇总表》一并上报市整治办。

  第三阶段:从2005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市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政府和省整治办上报整治工作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道路运输中的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开展联合整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大事,是我市整治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烦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市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做好整治工作。要切实解决综合整治工作经费问题,保障整治中调研、明查暗访、宣传、联合执法等经费开支。条件允许的地方应把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列入社会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确保整治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新闻广播、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组织专题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有关法规政策,对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要加强舆论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积极参与和配合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营造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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