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4〕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联合制订的《潮州市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的问题,请迳向市交通局反映。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潮州市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规范交通运输秩序,实现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全省联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运[2004]407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市当前道路交通和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二、整治重点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是以下违法违章行为:
(一)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
(二)未领取车牌证、营运证件和营业执照从事营运的;
(三)使用套牌、假牌从事客货营运的;
(四)到期报废车辆继续行驶、农用车载客营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