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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潮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二)利于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

  (三)有效管理监督原则。通过建立财政资金收付信息网络、建立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机制,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之下。

  (四)方便单位用款原则。通过改变现行财政性资金缴拨方式,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五)积极稳妥原则。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设计的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即市财政局在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

  2、财政零余额账户,即市财政局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如工资资金专户等。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即市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

  4、财政专户,即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以外的财政资金专户,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等。

  5、特设专户,即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以及经市政府批准或授权,市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过渡性专户。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性资金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具体分为: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给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中央、省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支付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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