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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潮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潮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4〕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制订的《潮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财政局联系。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潮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为规范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增强财政收支信息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从资金管理的源头上约束预算执行,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财政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性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主体不变原则。不改变预算单位对经批准的预算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单位在编制及执行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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