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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并落实。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应对突出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近期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是:

  --继续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继续抓好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许可收费四项清理工作。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

  --认真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打下基础。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府的法制工作。

  1、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年底前报法制部门汇总,制订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三个有利于”和法制统一原则,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通过自己制定文件来为自己设定权力,扩大权力,为管理对象非法设定义务,或者通过自己制定文件与其他部门争夺权力。政府法制部门要从严把关,根据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对与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或存在部门利益、自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2、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重大决策事前要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通过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要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论证评估。对于准备出台的重大决策,要交由政府法制机构从法律上加以研究、论证和把关,防止出现决策违法或重大决策失误。政府的决策一定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做到权利和义务统一,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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