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潮府〔2004〕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粤府[2004]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的重大意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建设“活力潮州、文化潮州、生态潮州、法治潮州”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的重大意义,把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紧密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重点
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目标是:建设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文明法治社会环境,建立法治政府。
本届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是: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的经济协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