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认真抓好地区规划

  地区规划是以行政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具有空间性和约束力的规划,是我市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的重要依据。县(区)辖区小,资源环境差异不大,调控手段有限,县(区)规划没必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要着眼于提高地区整体竞争力,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可探索编制一个规划,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

  四、工作分工

  按照规划的对象、功能和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四个层面上进行: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即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加。这项工作总体分三步:一是提出规划基本思路;二是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性草案;三是完成规划纲要草案。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分一般专项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一般专项规划由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经专家论证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由编制部门印发;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直一个部门牵头,组织其它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编制,然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我市的区域规划包括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总体规划和潮州港经济区总体规划。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总体规划由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潮州港经济区总体规划由市发展计划局牵头负责。

  (四)县、区“十一五”规划纲要

  县、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分工见附件一)

  五、进度安排

  编制“十一五”规划,总体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04年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区规划的前期准备和初步编制工作,在2004年底形成潮州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市政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