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坚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相衔接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活力潮州、文化潮州、生态潮州、法治潮州”的总思路,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人文、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发展指标。指标的设置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可评估的指标。
(三) 坚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要充分体现经济增长方式实观根本性转变的要求。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结构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施技术创新,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增强产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能力,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实施制度创新,以机制转换为动力,促进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与流动,提高经济自主增长的能力;实施环境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努力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社会。
(四)坚持促进协调发展
要把促进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落实到各类规划中。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统筹发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努力缩小城乡差距;要通过区域资源的有效整合,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努力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要坚持资源开发和保护并举,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快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和发展外源型经济,大力发展内源型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形成外源型经济和内源型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五)坚持发展与改革紧密结合
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市的贯彻意见,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的体制和机制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促使各项改革协调有序推进。要坚持统一部署、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消除改革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降低改革成本。要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体制,理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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