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表彰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教办字〔2009〕1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 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处置各类信访问题,规范办信接访程序,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警工作,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为保持教育系统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信访工作者的积极性,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我厅评选出100个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197名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为促进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 山东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 山东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山东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济南市:
历城区教育局
济阳县教育局
章丘市教育局
市中区教育局
青岛市:
市南区教育体育局
市北区教育体育局
四方区教育体育局
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淄博市:
张店区教育局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临淄区教育局
枣庄市:
薛城区教育局
滕州市教育局
市中区教育局
东营市:
河口区教育局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
广饶县教育局
烟台市:
芝罘区教育体育局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潍坊市:
临朐县教育局
寿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