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建设责任书
学位扶持点名称:
下达单位(甲方):广州市教育局
承担学校(乙方):
学校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起止年月:
E-mail地址: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六年制
一、任务条款
第一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文件
(文件号),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建设,名单如下(可加行):
第二条 乙方同意接受该建设任务,并同意在不追加任何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按本任务书的内容和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位点实行市、校二级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课题管理。
第四条 甲方有权组织对学位扶持点的检查和审计,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对扶持点进行管理,并争取在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博、硕士学位点评估中取得突破。
第五条 乙方保证对学位扶持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当研究经费不足,甲方不再追加经费时,乙方应拿出资金给予配套支持,使学位扶持点按计划完成任务。由于乙方支持、管理不力而不能在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博、硕士学位点评估中取得突破的,甲方将停止拨付项目资助款余额,并暂停对乙方相关科研项目的资助。
第六条 乙方应按任务书约定的项目开支范围使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并接受甲方监督。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将停拨后续经费,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