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签定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责任书的通知
(穗教科〔2006〕34号)
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
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评审工作已完成。经资格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定,拟扶持博士二级点5个,资助经费12万元/个;硕士一级点5个,10万元/个;硕士二级16个,3万元/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资助程序
(一)拟扶持学位点向所在学校提交具体建设目标和经费预算,由所在学校与我局签定《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建设责任书》(一式3份),对于不签署责任状的点,不予立项扶持。
(二)对于未达到资助要求,但愿意通过学校与我局签署责任书,保证在2007年评审中获得突破的,允许学校申请调整,报我局审定。
二、管理办法
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按照《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管理。
请各校于2007年1月8日(星期一)前,将签好的《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建设责任书》(一式3份,均为原件),送我局科研处(市西湖路83号407)。逾期不签订责任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扶持处理。
附件:1.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名单
2.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建设责任书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扶持点名单
扶持类别
| 学校名称
| 学科
门类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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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二级(5个)
| 广州大学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理学
| 地理学
| 自然地理学
|
广州医学院
| 医学
| 临床医学
| 神经病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妇产科学
|
医学
| 基础医学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硕士一级(5个)
| 广州大学
| 理学
| 地理学
|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
广州医学院
| 医学
| 基础医学
|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
|
|
硕士二级(16个)
| 广州大学
| 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金融学
|
教育学
| 体育学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教育学
| 教育学
| 教育技术学
|
文学
| 艺术学
| 设计艺术学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法学
| 法学
| 民商法学
|
教育学
| 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生物学
| 植物学
|
工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学
| 生物学
| 动物学
|
广州医学院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理学
| 生物学
| 生理学
|
理学
| 生物学
| 神经生物学
|
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医学
|
| 全科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