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科学防治,创新防治机制;以强化检疫为基础,阻止疫病扩散;以拔除疫点为突破口,逐步压缩发病面积;以科学技术为支撑,提高除治效果;以监测网络为依托,及时发现疫情并控制危害。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危害势头。
(五)防治目标。到2010年,根除4个乡镇级疫点,病害发生面积控制在21万亩以内,疫点数量不再增加;到2020年,根除5个以上县级疫区,乡镇级疫点总数量下降40%,病害发生面积控制在10万亩以下,病死树率控制在0.5%以内,逐步建立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措施
(六)加强疫情监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网络覆盖到所有松林分布区。护林员要认真履行疫情监测职责,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群众有奖举报疫情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疫情监测;坚持在每年秋季全面开展疫情普查,掌握辖区内松材线虫病发生地点、面积、死树数量,分析疫情变动原因,并依据疫情普查结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
(七)强化检疫执法。各地要加强对木材加工利用企业的检疫监管,实行检疫监管登记、告知、报检、承诺和台账管理制度。强化对木材经营和加工使用单位的检疫检查,防止疫情随松材及其制品的调运蔓延。定期组织有检疫、林政、森林公安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擅自收购、加工、利用疫木的违法行为。
(八)制定防治规划。各地要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总体防治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地区的防治规划,做到疫情清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技术合理,措施具体。将发生面积较小或相对孤立的疫点列为优先根除对象,将生长势衰弱或松树数量比例低的林分优先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根据防治规划,制订每一年度的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严格责任,落实措施。
(九)开展科学防治。各地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程,于每年4月20号前完成病死树和病枝材的彻底清除任务,指定专人统一将疫木押运到定点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把除治和营林措施结合起来,优先安排松材线虫病疫点的林分改造,加快病害发生面积压缩步伐。加强林分抚育,及时清除被压木和衰弱树,增强树木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培育健康森林。
四、进一步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