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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林业及自然保护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建立“江苏省林业及
自然保护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苏统法〔2004〕1号)


省林业局:

  你局《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商请同意开展全省林业服务业及自然保护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建立“江苏省林业服务业及自然保护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04年6月。在正式调查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表式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数据按照《江苏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填报相应综合表报我局核算处(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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