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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计局、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04年全省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计局、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04年全省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苏统〔2004〕35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统计局、计委、民政局、总工会:

  城镇住户调查是我国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0年国务院批准组织实施以来,为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人民生活、市场价格、货币流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情况,研究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推进我省实现“两个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前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城镇住户调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根据国统字[2004]19号文件精神,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和省总工会决定,于今年6月在全省抽中的调查市县进行2.3万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通过调查,一是摸清目前我省城镇住户的人口、就业、收入的基本情况,并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经常性住户调查的抽样框,选择出经常性调查的记账户;二是根据此次调查资料评估现行住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三是利用此次较大范围的调查,系统地收集城镇住户的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与小康社会监测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本次调查在全省抽中的28个市、县进行,涉及到诸多部门、家庭和个人,而且技术性强、难度大,由省城调队负责组织各级城调队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严格按照《江苏省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城镇居民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和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地方增扩的调查县、区可参照执行。

  这项调查的经费,请各地统计部门商财政部门予以支持解决。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城镇住户调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

二○○四年四月七日

  附件:
江苏省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搜集城镇住户人口、就业、收入的基本情况,选定经常性调查的记账户。常规城镇住户调查一直采用二相法抽选调查户。每三年在全省选出一个大样本或一相样本开展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把它作为分层依据,然后从中抽出一个小样本也称二相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连续日记账工作。本次调查就是一相样本调查,为经常性住户调查提供抽样框。
  (二)全面准确地了解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评估验证经常性住户调查中,由于样本量偏小、调查时间长、调查户配合程度降低等因素引起的抽样误差和调查偏差,为提高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代表性和数据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全面系统地搜集城镇住户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价值判断等方面资料,为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和研究我省城镇中等收入家庭发展变化状况提供基础资料。
  二、调查范围
  全省28个重点调查市、县。地方增扩的调查县区可参照执行。
  三、调查对象
  城镇市区和县城关镇区内的住户。考虑到收入来源以及生活方式存在较大差别,城镇住户调查将剔除:①市区和县城关镇区内村委会中的住户;②市区和县城关镇区内集体户中的单身者以及军营、学生公寓等。
  抽样框采用2000年人口普查框。最终抽样单元为住宅。抽中住宅内的住户及个人作为统计调查单位。由于城镇行政区域规划变更,一些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已经与现状发生很大变化,此时需要从当地民政局等部门搜集有关资料对抽样框进行修正完善。编制好的各级抽样框,除了供本次调查抽样样本外,还应以电子文件存档,以供后续调查使用。
  住宅是指在陆地建造的、主要用于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四面封闭的空间。它应具备独用或公用的水、电、厕所、厨房等设备供应。居住在住宅的人群就称为住户。
  四、调查内容
  (一)住房情况(A)
  (二)耐用品拥有情况(B)
  (三)成员基本情况(C)
  (四)收入(D)
  (五)支出(E)
  (六)社会比较(F)
  (七)旅游意向(G)
  (八)调查意向(H)
  五、报告期及入户访问时间
  调查报告期是2003年全年和2004年5月份。入户访问时间是2004年6月。
  六、样本规模
  在95%(t=2)的把握度下,各调查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家庭规模等主要指标的相对误差范围控制在5%以内,抽样设计效率为1.2,全省平均回答率为80%,测算出最低调查样本量,以此为基础,按人口规模对各调查市调查样本量进行扩大调整。调查县设计样本量为500户。各地设计样本量分配详见附录二。全省设计样本量是各调查市县样本量之和为23000户,其中包括暂住户。
  如果某些调查市县回答率与全省平均回答率存在明显差异(二者相差超过5个百分点),则设计样本量需要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修正,以确保有足够的有效样本来代表总体情况。
  调整后设计样本量=设计样本量*(80%/本区域估计回答率)
  七、抽样方法
  本次城镇居民基本情况调查采用分层、二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法选取调查样本。
  调查市以区为单位进行分层。不设区的市以及调查县,不分层,可以作为一个层处理。样本抽选工作要求在每一层内独立进行。
  二阶段抽样,就是在层内首先抽选调查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是初级抽样单元或一级抽样单元。其次在抽中调查居委会/社区内再抽选调查住宅,住宅是二级抽样单元。
  本次调查样本抽选工作越过了街道直接选居委会/社区,主要原因是大城镇区下设街道、镇和乡,街道和镇下都有居委会,按照调查对象选取规定,区内的街道和镇都应当纳入调查范围。由于镇内除了居委会外,还有许多村委会,包含了大量的农村人口。把镇与街道并列作为一个层次的抽样单元,显然不适宜。但是,考虑到镇内居委会/社区又必须作为总体构成单元,因此,本次调查需要将村委会剔除,再将每层中街道和镇的居委会/社区直接集中起来,统一作为一级抽样单元。这样可能会加大抽样框整理工作量,但却能明显提高抽样效率。
  在二阶段抽样中的第一阶段,采用与户数大小成比例的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居委会/社区;在第二阶段,对抽中居委会/社区画住宅分布图,统计总住宅数,用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住宅。
  目前,多数城区已经完成了社区体制改革,城市社区的范围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从总体上看,社区内的住户数有所增加。由于社区管理区域扩大,对画图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对于抽中的社区可以增加一个抽样阶段,即先抽调查小区、再抽调查户。小区是指社区内由道路、桥梁、河流、建筑物等自然围成的小区域。二阶段抽样变为三阶段抽样,能大大降低现场调查成本,但同时也会加大抽样误差。一些调查县内居委会很少,住户数也不多,可直接抽选调查户;如果县城内居委会很少,而各居委会内住户很多,可将每一居委会划分成若干小区,集中起来,抽选调查小区,再抽调查户。
  各阶段抽样框的编制方法和抽选方法详见附录一。
  八、数据采集方法
  调查员采用入户访问形式搜集调查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资料。
  对问卷中有关家庭部分问题和个人意向性问题,应选择家庭主要经济支撑者回忆填报。对于不成功访问户要直接或间接搜集其概要信息填入调查问卷,不能用其他户来代替。这与以往对不成功访问户用近邻户代替的做法不同。最终访问户数应等于设计样本量。成功访问户一般会低于设计样本量,但不必要做任何补充调查。
  调查中遇到一宅多户情况时,从中随机抽选一户填报问卷,同时将本住宅中居住的总户数填入问卷;遇到一户多宅的情况时,如果抽中的本住宅是常住地,则进行继续调查;如果本住宅是偶然居住,则放弃该户,作为空户处理。
  九、调查组织方式
  (一)组织实施
  省队负责调查方法制度的贯彻执行,印制调查表式及相关文件,培训指导检查调查市、县队开展抽样调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赴部分地区检查指导调查工作,审核验收调查资料,根据要求对调查结果实施汇总并进行分析研究。
  调查市、县队负责调查员或临时调查员培训工作,编制抽样框,抽选调查居委会/社区和住户,实施现场调查,回收调查问卷,审核录入调查数据,根据要求初步分析调查结果。按照统一要求,规范整理各级抽样框,并输入计算机做长久保留。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城市经济调查局将成立领导小组,由邓小玲局长任组长,张祖明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祖明任主任,周国强、杭佳萍任副主任。办公室设综合组和业务组,综合组负责宣传后勤保障工作;业务组负责业务及数据处理工作。
  (二)数据的处理上报
  各调查市、县将检查无误的数据于2004年6月30日前,以传输方式,按规定文件名上报省队。
  各级抽样框的上报可依照调查数据上报时间顺延一个月。
  十、工作进程
  4月1日-4月15日 同有关部门联合下文。
  4月16日-4月30日 印发调查问卷及相关文件
  5月9日-5月13日  全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
  5月14日-5月31日 市县调查队编制抽样框,抽选调查居委会/社区和调查户,完成入户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月1日-6月25日 入户调查访问。
  6月26日-6月30日 录入调查表、录入抽样框,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传输省队。
  7月底前      上报抽样框。
  7月1日-10月15日 汇总调查结果,开展分析研究工作,抽选轮换样本组。
  十一、质量控制方法
  把握好调查数据的质量,是调查成功的关键,为确保调查质量,最大限度减少调查误差,对调查的原始资料建立层层把关的全面质量检查制度,要做到:
  (一)现场调查中,在每户访问结束后,调查员都要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如有疑问应重新询问落实,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调查员不得主观臆造,弄虚作假。
  (二)督导员对调查员经过核对的调查表,要认真核实,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验收。
  (三)数据录入过程中,除录入程序进行控制外,若发现错误,应按有关要求改正。
  (四)调查结束后,市县级调查队要组织专门力量抽选5%的样本进行回访核实,并将回访结果以自查报告形式如实向省队汇报。
  (五)省队将在本省范围内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全省调查市县的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进行检查,以简报形式公布检查结果。

  附录1:
2004年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抽样方案

  2004年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采用分层、二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方法选取调查样本。即先按区分层,在层内按照PPS方法随机等距抽选调查居委会/社区,在抽中居委会/社区内随机等距抽选调查住宅。部分城镇根据需要可以采用三阶段抽样,即先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再抽选调查小区,最后抽选调查住宅。
  一、抽样框编制原则
  本次调查以市县为单位独立编制抽样框。抽样框资料可从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获得。如果2000年人普资料与现实存在很大差距,也可以从当地其他部门搜集最新的人口统计资料,进行修订完善。
  由于本次调查范围是城市市区和县城关镇区中居委会辖区内住户。所以从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需要剔除:
  (一)市区和县城关镇以外的住户;
  (二)市区内和县城关镇区内所有村委会内住户;
  (三)市区和县城关镇区中集体户、军营以及学生公寓等。
  为了满足分层需要,首先编制全市分区(分层)住户分布情况表,不设区的市和县城关镇,不必编制该表。其次,编制每层居委会/社区分布情况表;再次,对抽中的居委会/社区编制辖区内住宅分布图,并整理形成住宅名录表。如果是采用三阶段抽样,则需要对抽中的居委会/社区,依据其自然地貌,如道路、桥梁、河流、建筑物等围成的区域,分成4-8个小区,小区住户规模控制在300-500户之间,编制小区分布情况表。对抽中小区编制辖区内住宅分布图和住宅名录表。
  各表形式如下:

  表一:X市各区住户分布情况表
  X市代码:

区代码

区名称

住户数

所占比例(%)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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