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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公众安全感及对政法综治工作满意度调查”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公众安全感及对政法综治工作满意度调查”的函
(苏统法[2004]56号)
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开展“公众安全感及对政法综治工作满意度调查”的申请函》[苏综治办(2004)39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经研究,同意你办开展“公众安全感及对政法综治工作满意度”调查,有效期至2004年12月底。在正式调查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表式(一式两份)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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