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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全省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定期预测报表制度》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全省部分重点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定期预测报表制度》的函
(苏统法[2005]02号)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委《关于继续实施全省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定期预测报表制度的函》[ 苏经贸运行函(2004)164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经研究,同意你委实施全省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定期预测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06年12月31日底。在正式实施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表式(一式两份)报我局设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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