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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
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函
(苏统法[2005]47号)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江苏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继续实施此项调查制度。有效期至2006年12月底。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制度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主要汇总数据报我局贸易外经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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