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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社会调查”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建设法治江苏
合格县社会调查”的函
(苏统法[2007]13号)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苏法治办[2007]16号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社会调查”,有效期至2007年12月底。在正式布置时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表式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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