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节约和合理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要切实转变用地观念,按照严格控制增量、切实盘活存量的原则和要求,用足用活政策,大力挖潜 ,深化改革,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保障土地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盘活集体土地资源,完善以市场配置资源为根本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土地价格调控土地市场,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制度,城镇建设用地的出让划拨,必须明确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要完善农村住宅基地分配制度,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避免布局零散和浪费土地。要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通过整合,处理调整好使用好存量土地、闲置地、官司地、银行地等。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实施各类用地标准,严格土地使用条件,促进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全市各地所有经营性用地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低价出让土地和减免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四、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建立失地失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要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清欠农民征地补偿款和集中处理征地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切实防范拖欠和挪用征地补偿款行为发生,认真处理征地信访突出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个别地方仍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款,一律要在今年底前兑付完毕。要妥善处理好征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部分农民因征地造成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可从国家规定用于农用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征地和安置补助基金,设立专账,专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补助。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要高度重视土地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国土资源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在此次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专业队伍,形成上下联动、统一有力的执法监察网络。认真做好《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决定》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的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