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2004〕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潮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市实施“建设好广东东大门、构建潮州发展新格局”的发展战略,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编制“十一五”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通过广泛缜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西部大开发、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使“十一五”规划成为我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二、编制原则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如下几个原则:
(一)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十一五”规划区别于以往五年计划编制的一个显著特点。要转变规划编制理念,注重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问题,把“十一五”规划编制成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规划。要从单纯地以增加GDP为出发点设计规划内容,转向从人的全面发展出发设计规划内容;从偏重经济增长率的规划,转向更加关注人文、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各类发展规划中,把增进人民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放到重要位置,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