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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潮府办〔20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近日,天气转晴,森林火险等级高。目前正值春耕大忙季节,清明节又即将来临,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增多;火险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地要立即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立足预防,未雨绸缪,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预防工作抓早抓严抓细,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我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潮州市森林防火“六不准、五不烧”规定》,不得随意野外用火。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更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祖。要把搞好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与讲文明、树新风、破除迷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严管野外农事和扫墓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严格管制野外农事和扫墓火源。林业、公安、民政、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加强护林力量,对重点火险地段、森林旅游区、森林公园等加强监控和巡查。在主要入山路口设卡布控,对墓地较集中的山头地段,安排人员严防死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易燃易爆等物品一律没收,就地销毁。对违反规定,不听劝告,不服从管理的,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造成山林火灾的,坚决依法惩处。

  四、加强值班调度指挥,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林火监测,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对省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迅速派员核查,及时反馈;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地要配备好扑火机具,并保证性能完好,以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需要;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接到火情报告,要迅速行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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