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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潮府〔200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去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认真执行《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强化社保基金的征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目标。根据《潮州市2004年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奖励办法》,经组织进行考核,市政府决定对社保工作成绩突出的潮安县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授予“潮州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10万元;对广东名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授予“潮州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务实进取,扎实工作,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为建设“活力潮州、文化潮州、生态潮州、法治潮州”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潮州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潮州市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区政府(管委会)(2个)

  潮安县人民政府

  枫溪区管委会

  二、企业(24家)

  广东名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伟标(潮州)工艺服装有限公司

  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潮安县电力局

  潮安县庵埠供电所

  潮安县食品公司

  南松(潮安)玻璃工艺有限公司

  潮安县自来水公司

  饶平县电力工业局

  饶平县公路局

  广东烟草饶平县有限公司

  饶平县汽车运输公司

  美美电池有限公司

  地方国营潮州市造漆厂

  潮州市帘艺总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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