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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府〔200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2004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根据《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规定,经市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湘桥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状和奖金3万元。

  潮安县凤塘镇、庵埠镇、古巷镇,饶平县汤溪镇、新丰镇,湘桥区西湖街道、桥东街道、西新街道、太平街道等9个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5000元。

  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能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状和奖金2000元。

  对上述区、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二、枫溪区,潮安县官塘镇、登塘镇、龙湖镇,饶平县浮山镇、樟溪镇、联饶镇,湘桥区南春街道等区、镇(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能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希受表彰或表扬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学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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