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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35线枫溪广场至深坑桥路段改建工程征地拆迁事项的通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35线枫溪广场至深坑桥路段改建工程征地拆迁事项的通告
(潮府〔2005〕13号)


  为确保省道S335线枫溪广场至深坑桥路段改建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该工程征地拆迁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

  省道S335线枫溪广场至潮安县凤塘镇浮岗桥路段拓宽至50米;浮岗桥至深坑桥路段拓宽至43.5米。

  具体拆迁范围以标示红线或界桩为准。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搭建物,不得抢种农作物,不得堆放物料,不得倾倒废弃物。

  三、拆迁及有关征地补偿工作按辖属地域分别由潮安县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负责。

  拆迁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定着物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下称被拆迁人)应于2005年4月15日前按辖属地域到省道S335线潮安路段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道S335线枫溪路段改造工程办公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标准按《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拆迁范围内的水利、供电、供水、通讯、广播、有线电视等设施和构筑物由各有关部门按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迁移。

  五、被拆迁人应于2005年5月30日前自行搬迁完毕,逾期不自行搬迁的,将责令限期搬迁;拒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拆迁。

  六、工程所在地县(区)、镇、村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应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关心、支持公路建设;坚决制止和打击一切干扰、阻挠、破坏工程建设的行为。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省道S335线潮安路段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安县凤塘镇政府,电话:6852746。

  省道S335线枫溪路段改造工程办公室地址:枫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楼下,电话:689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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