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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潮府办〔200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最近,不少地方频频发生安全事故,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发生了特大火灾,造成31人死亡,受伤15人(其中重伤4人)。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当即作出指示:要全力以赴抢救伤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了深刻吸取汕头“6.10”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抓好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骆文智、副市长孙光辉于15日下午主持召开了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市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对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要求。为使这次检查取得成效,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消防和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丝毫不能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上升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改进检查方式,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深入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发现和掌握真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在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11项专项整治内容,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检查: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对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深入检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二合一”的,要列为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要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二)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厉查处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乘坐交通工具。重点检查交通事故多发地段是否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措施。要针对汛期水上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做好客渡船和轮渡码头、乡镇渡口、内河航运的安全检查,严查“三无”船舶和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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