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潮府办〔200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反映。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主体,是农民利益的共同体。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农村财务管理成为众多矛盾中的一个焦点、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好。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就有了生命力,农民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农村中许多矛盾就迎刃而解,农民集体上访的事件就会减少,农村社会就能保持稳定。
二、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领导是关键,机构是保证,队伍是前提。目前我市各级农经管理机构普遍存在领导力量薄弱、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经费缺乏等问题。因此,各地要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应健全农经管理机构(经管股、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配备3-4名农经管理干部;各镇(带农街道)也要设立农经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2-3名。按有关规定,带农街道下属的经联社(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业务归属农业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各县(区)、镇(带农街道)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审计站,配备审计人员。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账务处理。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