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要完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要制定严密的考核评级办法和实施细则。企业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方法步骤
全市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5年6月-7月初)
召开全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对全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各县(区)要迅速成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广泛动员,明确具体责任目标。各县(区)、市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建设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等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应在2005年6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二)宣传培训阶段(2005年7月-9月)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营造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舆论声势,宣传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先进典型,宣传各级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宣传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先进典型,使企业正确认识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以标准保安全”的科学思想。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层、技术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利用技术讲座、安全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技能。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5年10月起)
各县(区)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的有关指标要求,以市确定的五大试点行业为先行行业,确定各阶段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目标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试点地区,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镇(街道)要拟定各阶段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企业清单,确定每一家企业的跟踪责任人。
具体工作分两步进行:
1、企业自查自改。由各类企业对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南,按照有关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2、监督整改。镇、街道组织工作小组,对各类企业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不予整改或消极整改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促其整改。县(区)组织监督检查小组,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问但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坚决采取措施,该实施行政处罚的要进行行政处罚。市安委办组织督查小组,对全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200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