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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刘书灿(市旅游局副局长)
  聂书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跃飞(市卫生局副局长)
  罗文甲(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永文(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杨仰锐(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云霓(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丽雯(市工商局副局长)
  邱喜桂(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奕斌(潮安县副县长)
  吴纯海(饶平县副县长)
  陈广隆(湘桥区副区长)
  刘 耘(枫溪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成源同志兼任,市安监局吴纯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联系电话:2120303  2120332。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从2005年起,以湘桥区为试点,全市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建筑施工行业、非煤矿山行业、旅游景点行业等五大行业中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全市各县(区)和市开发区完成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指标为:
  至2005年底,试点行业30%以上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
  至2006年底,试点行业80%以上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类50%以上企业,其他行业30%以上企业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至2007年底,试点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类行业100%企业和其他行业80%以上企业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
  (二)主要内容
  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要实行统一标准。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南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是要明确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按照上述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和行业特点的具体工作目标、措施和工作计划。
  二是要分解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将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各个岗位。
  三是要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网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企业的车间、班组、岗位都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
  四是要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监控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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