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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生猪市场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对销售私宰肉现象严重的枫春市场组织集中整治。
  枫春市场是私宰肉销售集中的重点市场。湘桥区要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组织专门执法队伍,坚决堵住私宰肉的销售渠道,建立“放心肉”经营秩序。
  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肉食市场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县、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肉食市场秩序。
  (三)整顿集贸市场,严格肉品市场准入。
  严禁市场销售“白板肉”和不合格肉品。工商部门要严把肉品市场准入关,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管好肉食市场。要严格执行《广东省肉类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中关于:“由于条件差,设施、管理、检疫检测手段相对落后的手工生产屠宰场(点),其生产的肉品不予批准进入异地销售”的规定,在目前情况下,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对肉品经营户,工商、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销售私宰肉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整顿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的肉品采购
  卫生部门要对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负责登记造册。从现在起,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必须采购市肉联厂生产的肉品,要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明确载明购肉渠道、数量、时间,并做到货证相符。对购买私宰肉的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采购私宰肉造成食品中毒事件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整顿基层动物检疫队伍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进驻定点屠宰场点,对屠宰的生猪实施屠宰检疫。待宰的生猪入场前,检疫员要认真检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合格的方可入场屠宰,对检疫不合格的,要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场上市。检疫员不得为非定点屠宰场点的生猪实施检疫和出具检疫证明,要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行为,动物检疫员要对检疫结果负责。对擅自为“黑屠”提供检疫证明的检疫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从今年5月底开始,用2个月时间对全市生猪屠宰及肉食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分4个阶段:
  (一)市召开食品卫生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发动;各县、区制订重点地区重点市场整治方案。时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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