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潮州市生猪市场整治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经贸局制订的《潮州市生猪市场整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经贸局反映。
二○○五年六月一日
潮州市生猪市场整治方案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肉食市场的整治工作,多次开展整治行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生猪私屠滥宰活动仍十分猖獗,私宰点存在着点多面广,转移频繁,相对隐蔽,作业分散等特点,给肉食市场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有些地区涉黑势力渗透到私宰活动中,出现了暴力抗法行为,严重干扰了肉食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
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和《广东省肉类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工作具体安排
集中力量对严重影响肉食市场秩序的无牌无证屠宰厂(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市区“放心肉”供应。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对私屠滥宰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潮安县要组织力量对磷溪镇等私屠滥宰严重的地区进行清理,对没有屠宰资格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对采取“借壳”方式,从市区转移到农村近郊的非法屠宰点,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对枫溪区已取消屠宰资格的食品站,市食品公司要加强管理,一旦发现其仍继续从事生猪屠宰业务,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枫溪区要组织力量清理整顿生猪屠宰场点,规范市场管理。
对市食品公司属下屠宰点,按潮府办纪[2004]13号文要求,保留枫溪分公司一个屠宰场,并按国家标准建成机械化肉联厂,负责枫溪区的肉食供应;在意溪镇建设一个机械化屠宰场,负责意溪及桥东片部分居民的肉食供应。市食品公司要抓紧筹集资金,加快枫溪、意溪两个机械化屠宰场的建设,确保今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取消市食品公司属下原有过渡性屠点的经营。
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对黑屠活动猖獗的地区,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为黑屠提供保护、开绿灯的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