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建设局制订的《潮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与市建设局反映。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潮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
及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4〕1号)精神和2005年3月26日全省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偿还欠款与杜绝新的拖欠并重,正确处理好清欠与发展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2005年起,用二年时间解决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款在2005年底前全部还清,到2006年底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的工程款。
(三)工作安排:由市建设局负责摸清现阶段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详细情况。包括拖欠工程款项目名称、拖欠单位名单、拖欠民工工资金额、拖欠工程款金额(属政府拖欠情况及其它各行业拖欠情况);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好本单位、本系统存在拖欠工程款项目的确认、催讨及制订还款计划工作,使我市能按省政府要求在2005年底前全部还清政府投资工程的拖欠款,到2006年底基本解决经确认的已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由曾澄楠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苏仰钦副秘书长、市建设局郑国浩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等8个单位。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辖区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