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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全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全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潮府〔2005〕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2004年,我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再就业工作部署,把扩大与促进就业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市政府《印发潮州市2004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潮府办〔2004〕58号)的要求,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2004年各县、区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的考评分数为:潮安县95分、饶平县96分、湘桥区97分、枫溪区  96分。二县二区考评成绩均达标,现给予通报表彰。

  二、从考评的情况看,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度不平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不多;镇劳动事务保障机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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