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调查监测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4、医疗卫生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武警潮州市支队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等部门及相关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做好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7、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及市自来水总公司、潮州供电分公司、潮州电信分公司、潮州移动分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和教学秩序。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局、建设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
(二)各有关部门应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