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县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和罚没财物的监管力度,促进依法执罚工作。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设立“小金库”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加大对各种非法收费项目的审核清理工作力度
重点对市直机关、省驻潮机关及其属下事业单位(包括各种学会、协会等)所收取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性收费和强制性收费,以及各种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清理,审核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各行业、各部门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以“奉献社会、服务于民”为主题,积极创建基层单位示范点,深入开展向省中医院和好医生王玲以及“窗口之星”学习活动,不断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并抓好财政、民政、人口计生、电信部门和行业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要积极探索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的科学评价体系,注重效果。要创新评议载体,年内争取通过新闻媒体开通“政风行风热线”,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和整顿开发区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可根据各自实际,增加自立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廉政工作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