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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无回扣、无红包、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的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强化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的督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评估、合理用药监督、医生外出会诊监督、群众评议评价、医德考评归档等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发挥医疗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医疗行业自律的有效机制。

  继续以市为单位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全面推行网上采购,规范操作规程。积极推进高值医疗设备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

  全面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公示制、住院费用清单制、医药费用查询制,增加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政策,规范药品审批行为。认真治理虚假医疗和药品广告,净化医药市场。推进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四)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要继续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办发〔2004〕10号),加强对涉农收费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审计监督,继续开展以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建房、办证、外出务工以及农业供水、供电、农机服务、生猪屠宰等方面违规收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强对现行涉农收费的审核、监督,预防挪用、挤占和贪污村集体财产现象的发生。坚决纠正各种伤农、坑农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全面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等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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