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二OO五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的通知
(潮府办〔2005〕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8周年,又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为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拥军优属的氛围。各地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各基层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宣传驻潮部队积极支持我市建设好广东“东大门”,构建潮州发展新格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先进事迹;宣传我市各行各业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革命光荣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要继续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使我市的双拥工作不断发展、不断创新。
二、组织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各地要把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同当前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组织慰问队伍,深入部队营区,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和部队住院伤病员;组织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孤老复员军人,向他们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各基层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召开各种拥军优属联欢会、座谈会、茶话会,积极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要组织共青团员、民兵、学生给本地籍的指战员和守卫在边防、海岛的部队官兵写慰问信,鼓励他们安心服役,为国防事业多做贡献,多立新功。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八一”建军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全面检查本地区本单位的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的落实情况,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改革情况,下岗残疾军人的生活保障情况,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维护情况等,促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在我市的全面落实。
四、积极支持部队的现代化建设。各地要积极配合驻军解决好训练演习、战备施工和生活保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为部队做好科技练兵、实现科技强军提供必要的服务,尽最大努力支持部队的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