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下闸蓄水的通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下闸蓄水的通告
(潮府〔2005〕30号)


  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工程历经 3年施工,目前已符合蓄水条件。为保证顺利蓄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蓄水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5年9月29日8∶00时起,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正式下闸蓄水。下闸蓄水后,自工程坝址至潮安县归湖镇坛头山回水线尖灭点范围内水位将迅速提高,蓄水初期坝前水位可达9.35米(韩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韩江库区范围内的河道及河滩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撤离,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工程下闸蓄水试运行期间(自2005年9月25日6∶00时起至2005年10月9日9∶00时止),潮州供水枢纽暂停通航。在此期间内,闸坝上、下游300米范围内禁止停靠船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