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有关事项的通告
(潮府[2005]39号)
为保护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的动物鼋和花鳗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就“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从我市潮安县与梅州市丰顺县交界起至我市湘桥区与潮安县交界止的韩江河段为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即东岸从潮安县赤凤镇白莲村起至归湖镇凤东村止,西岸从潮安县赤凤镇韩西村起至归湖镇金舟村止。具体范围以界碑为准。
二、我市与梅州市交界处保护区水域管理范围,以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规定为准。
三、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