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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建潮州市打击生猪私宰联合督查队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建潮州市打击生猪私宰联合督查队方案的通知
(潮府〔2005〕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组建“潮州市打击生猪私宰联合督查队”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经贸局联系。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组建潮州市打击生猪私宰联合督查队的方案

  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组建市打击生猪私宰联合督查队,特制订如下组建方案:
  一、队伍名称:潮州市打击生猪私宰联合督查队(以下简称市督查队)。
  二、组建方式:市督查队归属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人员从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动监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抽调。其中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抽调2人,其他部门各抽调1人参加。人员相对固定。
  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能独当一面的精干人员,具体人员名单报市经贸局。
  三、主要职责:市督查队负责对生猪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私宰联合行动和跨区域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生猪屠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成员单位以各自名义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行动方式:采取日常布控摸查和组织突击打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私宰活动实施严厉打击。
  (一)设立举报电话: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同时公布市、县、区打击生猪私宰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举报。落实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内容及线索进行记录登记。
  (二)摸查布控:根据举报线索和通过各种渠道掌握的情况,组织人力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调查掌握私宰点的地点、活动时间、屠宰规模、活动规律、猪肉流向等线索,掌握具体证据。
  (三)组织联合检查打击行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调查布控掌握情况,制定联合检查行动方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开展突击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对私宰规模大、活动猖獗的“黑屠”,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严厉打击“黑屠”首要分子。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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