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潮府办〔2005〕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统计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统计局反映。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经济实体日趋多元化,经济总量不断增大,统计工作难度增加。同时,随着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和每10年进行4次的全国性大型普查制度化,使统计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基层统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和统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内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镇(街道)担负的统计任务不断增多,调查难度也不断加大。但我市目前基层统计工作存在机构不健全,统计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基层源头数据收集不全,直接影响到我市统计数据的质量,无法反映客观实际情况。因此,各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统计工作,要把镇(街道)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改进统计方法、方式,加快实现统计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我市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统计工作的开展
各级统计工作部门要拓宽工作思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改善工作局面,推动统计工作上新台阶。
(一)各级统计机构要结合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使每一个统计对象都清楚,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是每个法人和公民应尽的义务;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对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