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联合督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潮府办〔2005〕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联合督查〈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粤国土资电[2005]79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对照《通知》督查的内容和要求,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并做好汇报准备。
二、对各自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较集中地区应加大整顿力度。对湘桥区的桥东、意溪,潮安县的磷溪、赤凤、登塘、古巷,饶平县的新塘、汤溪等重点镇的违法、违规采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实现矿业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市治理整顿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将根据要求,在省督查组到来之前,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