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各私营外贸企业:
2002年9月3日,省外经贸厅和省国税局就进入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的企业出口退税等方面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省外经贸厅通报了近期对建立我省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的指导思想、主要政策,由省国税局通报了近期全省出口退税、指标缺口等方面的情况,双方就我省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出口退税有关问题达成以下意见:
建立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有利于、培养全省外贸易新的增长点,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意见》的要求,省外经贸厅、省国税局将予以大支持。为做好这项工作,省外经贸厅对有关企业进行审批后,将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抄送省国税局,双方建立建沟机制,互通情况;同时要求新批企业尽早到园区所在地的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并将登记表增报一份给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