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部分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部分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的通知
(潮府〔2005〕41号)


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保留下列18个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
  1、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统计单位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潮府[2002]24号);
  2、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三轮摩托车的通告(潮府[2003]22号);
  3、潮州市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潮府[2003]2号);
  4、潮州市门牌管理暂行规定(潮府[2003]52号);
  5、潮州市“城中村”土地、规划、建设若干问题管理办法(试行)(潮府[2001]40号);
  6、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潮府[2001]14号);
  7、潮州市非农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管理暂行规定(潮府[2000]50号);
  8、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告(潮府[2001]28号);
  9、潮州市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保护管理办法(潮府[1998]54号);
  10、潮州市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潮府[1997]40号);
  11、潮州市城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潮府[1997]58号);
  12、潮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潮府[1997]52号);
  13、关于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及管线统一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潮府[1994]15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