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对镇级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结合我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多方筹集资金,进一步深入开展镇级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淘汰水泥质、木质和老旧渡船,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对渡口码头进行更新改造,并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进一步改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七)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客流量大的渡口和重点时段,要加强现场监管,维持渡运秩序,坚决制止农用船、渔船等非客渡运船舶载客,以及船舶严重超载的行为,保障渡运安全。
(八)加强宣传教育和总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手段,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应用现代科技,积极采用新的信息技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益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汉坚 (潮州海事局局长)
成员:
林焕标 (市交通局副局长)
辛浩明 (潮州海事局副局长)
黄俊亮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黄学琼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永宁 (市旅游局副局长)
吴 纯 (市安监局副局长)
饶 敏 (市委宣传部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潮州海事局(电话:2139177、2139106,传真:2139836),由辛浩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秋鹏 (市交通局安技科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在潮州海事局、市交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监局等单位抽调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相应成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县、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