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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加大对镇级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结合我市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多方筹集资金,进一步深入开展镇级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淘汰水泥质、木质和老旧渡船,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对渡口码头进行更新改造,并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进一步改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七)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客流量大的渡口和重点时段,要加强现场监管,维持渡运秩序,坚决制止农用船、渔船等非客渡运船舶载客,以及船舶严重超载的行为,保障渡运安全。
  (八)加强宣传教育和总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手段,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应用现代科技,积极采用新的信息技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张益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黄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汉坚    (潮州海事局局长)
  成员:   
  林焕标    (市交通局副局长)
  辛浩明    (潮州海事局副局长)
  黄俊亮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黄学琼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永宁    (市旅游局副局长)
  吴 纯    (市安监局副局长)
  饶 敏    (市委宣传部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潮州海事局(电话:2139177、2139106,传真:2139836),由辛浩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秋鹏 (市交通局安技科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在潮州海事局、市交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监局等单位抽调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相应成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县、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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