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双基”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规范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转变。
(五)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教育、隐患整改等服务工作;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区域性和地方性应急救援组织,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服务。
(六)是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监管力量“层层衰减”问题,提高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非法业主依法进行打击。
二、考核办法
(一)由市政府组织对二县二区政府(管委会)进行考核,具体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将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工作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连同当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于下一年度1月3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工作与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四)考核组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组织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被考核单位,应在1个月内制订整改措施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六)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在组织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将考核情况上报市政府。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内容,作为对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被考核单位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附件:1、潮州市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工作考核评分表
2、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
附件一:
潮州市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应得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扣分标准 |
1 | 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的领导,把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和经验推广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 25 | | |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扣10分;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扣10分;各部门没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宏观指导的扣5分。 |
2 | 抓好典型经验,按照进度要求抓好推广工作。 | 15 | | | 没有培养安全生产样板企业的扣5分;2006年底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推广率达不到100%的扣10分;至2008年底没有完成推广工作的扣15分。 |
3 | 加强非公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保障制度。 | 10 | | | 三项经济政策不落实的扣10分。 |
4 |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双基”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20 | | | 按照附件二的非公企业20点职责要求,每一条未落实扣1分。 |
5 |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服务。 | 20 | | | 未能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教育、隐患整改等服务的扣10分;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扣10分。 |
6 |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非法业主依法进行打击。 | 10 | | | 安全监管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扣5分;未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的扣5分。 |